大约40分钟后,胖男子醒了,发现价值近7000元的手机没了,便把值班经理及保安都叫了过来,值班经理和保安查过几名小姐的更衣室后没有发现手机。小玉见客人都随值班经理而去,于是她又进入卫生间,将手机藏进自己皮短裙的内裤之中。不料值班经理又把几名小姐叫到一起质问,此时胖男子的一名同伴发现了小玉短裙内鼓出一块,见事情败露,小玉只好承认拿了手机。
上法庭才觉得没脸
鼓楼区法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站在法庭上的小玉用一头的披肩长发将脸面遮住。法院审理认为,小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,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故酌情从宽作出了上述判决。一个才刚满18周岁的女大学生居然能走到今天这一步,难道不值得更多的人去反思吗?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 作者:李自庆 束宇
www.cncqs.com (www.中国重庆市.com)